郭先生致电《说法热线》询问:“想对出租的房屋增加租金,但承租人不同意,请问我能否主张解除原租房合同?是否会承担违约责任?”
金聚律师事务所邵永成律师解答:“在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限内,若出租人想增加租金,必须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。在此基础上,应本着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,并可根据合同法,比较行业惯例或平均的市场价格来合理确定增加租金数额。若承租人不同意,出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,否则将会构成单方违约,需承担违约责任。届时承租人还可依法提起诉讼,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原合同,同时要求其赔偿违约金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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